簽和解書仍挨告 ~ 車禍糾紛缺『但書』簽和解書仍挨告 車禍糾紛缺「但書」  路上開車,擦撞小意外難免,一旦碰到,只要狀況不嚴重, 很多民眾可能當場就賠錢和解,大事化小; 但就有一位小姐開車跟摩托車發生車禍,經過警察調停,也簽了「 警方提供的」和解書,對方事後竟然成功提告,還求償seo數萬元!原來 和解書會無效,漏洞就在雙方沒有載明,「放棄」 刑事求償權跟告訴權,才給了對方敲竹槓的機會。  投訴民眾A小姐:「他說他是學法律的,所以他很清楚, 雖然已經簽了和解書,但是我還是讓人受傷,我逃不了刑事責任。」 車禍和解書簽了竟然無效!2年前, A小姐開車不慎跟一名機車關鍵字廣告騎士互撞,雙方同意和解, 醫藥費跟修車費都付給對方,沒想到,對方卻在「半年」 刑事告訴權到期前3天,對她提告,求償近7萬元。 A小姐:「法官幫我們調解和解金額, 所以我又花了好幾萬錢賠償給他,他才願意當場撤銷告訴, 重點是這個和解書,是警察提供給我的,我這個和解書, 也是在警察面前簽關鍵字行銷署的。」  車禍和解書有漏洞,容易被敲竹槓,以過失傷害罪來說, 雙方沒提告,要靠和解書自保,內文除了寫清楚和解金額, 一定要記得寫上,雙方「放棄」或「保留」,對於車禍的「 民刑事求償權」及「刑事告訴權」,因為寫上放棄, 等於從此互不相干,寫「保留」,萬一被害者日後出現後遺症,系統傢俱 比較有保障。  假設雙方告上法院才和解,千萬要寫「同時撤回」 民事起訴及刑事告訴,避免節外生枝。律師林憲同:「 民事弄清楚了以後,6個月內記得要寫那句話,就是『 雙方撤回或捨棄放棄刑事告訴權』。」 和解書不光證明賠了多少錢,寫清楚但書,最好要「 約定和解不提告」 ,違約要賠錢。網路行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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