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晨報記者 張昱欣 倪 冬
  最近,有家長向晨報反映,在浦東新區為剛出生的寶寶辦戶口時,除了常規的結婚證、戶口簿、身份證、出生證明等材料外,個別父母還被要求提供“鄰居筆錄證明”甚至“親子鑒定”,才能為寶寶落戶,浦東新區新生兒落戶變嚴的說法不脛而走。
  對此,浦東新區公安分局人口辦(以下簡稱“浦東人口辦”)的工作人員在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,這方面的政策與本市其他各區政策一樣,並沒有變化,只有極特殊的情況才需提交補充材料,並對一些市民普遍關註的問題給予了詳細的解答。
  [讀者案例]
  新生兒落戶要鄰居“證明”
  喜得貴子的唐先生,在為愛子上戶口時卻碰到了一點麻煩事。根據戶籍地上鋼新村派出所窗口服務告知單上的要求,他備齊了結婚證、戶口簿、身份證和兒子的出生證明,可在為孩子報戶口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,要到戶籍地計生部門開具計劃生育證明,且還需要對其戶籍所在地的鄰居進行筆錄問詢。
  “鄰居的筆錄是要證明我妻子懷孕。”唐先生認為,這有侵犯他們隱私的嫌疑。而且,雖然他戶籍在浦東上鋼新村,但這些年他生活工作一直在本市其他區,屬於典型的“人戶分離”,要在戶籍地找個證明人著實不易。
  無獨有偶,家住浦東金橋的錢小姐也在為寶寶上戶口時遇到了“麻煩”。為了備齊需要的材料,錢小姐前後往醫院、派出所跑了三次,最後還被告知,若結婚證登記日期與新生兒報戶口間隔在7個月內,需要做“親子鑒定”。
  在錢小姐看來,明明是自己的孩子,卻被要求去做親子鑒定,小夫妻倆從感情上一時難以接受。
  [新聞釋疑]
  浦東公安分局人口辦:
  需提交補充材料的約占0.5%
  除了唐先生和錢小姐外,在一些母嬰論壇上,也有一些網友反映,在浦東為寶寶上戶口遇到了相似情況。那麼,浦東新區新生兒辦戶口是否真的比以往變嚴格了呢?晨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浦東新區公安分局人口辦。
  ■浦東新區新生兒辦理出生登
  記以往嚴格嗎?
  浦東人口辦:浦東新區關於新生兒(適用於國內出生嬰兒)辦理出生登記的政策與本市其他各區政策一樣,並沒有變化,只有極特殊的情況才需提交補充材料。
  ■究竟哪些特殊情況需提交補
  充材料,分別是哪些補充材料?
  浦東人口辦:1,對《出生醫學證明》 有弄虛作假嫌疑或與事實不符的及新生兒出生在外省市,還須提交母親產前醫院檢查、分娩記錄、出院小結等憑證,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,須提供親子鑒定證明;2,無法提供父母《結婚證》或提供的證件存在弄虛作假嫌疑或與事實不符的,則須提供辦理結婚登記時的《結婚登記申請書》及《婚姻狀況證明》或《結婚聲明書》及《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》。3,其他材料有弄虛作假嫌疑或與事實不符的情況。
  經向屬地派出所核實,之所以要對唐先生戶籍所在地的鄰居進行問詢,正是因為唐先生長期“人戶分離”,屬地派出所掌握的信息有限; 錢小姐的情況則是因為其結婚證登記日期與新生兒報戶口間隔在7個月內等各方面原因。
  ■既然政策沒變化,為什麼浦東新區有多名家長反映比以往嚴格?
  浦東人口辦:首先,相比其他區縣,浦東新區人口基數較大,約占全市人口的1/5,浦東每個月有2500餘名新生兒需要辦理出生登記。在相同比例的前提下,遇到“極特殊情況”的人數自然比其他區要多; 其次,微博、微信、媒體等傳播工具的繁榮發展,暢通了市民反映問題的渠道。
  ■需提交補充材料的這部分特
  殊情況,在浦東新區究竟占多少比例?
  浦東人口辦:統計下來,這部分特殊情況的占比大概在0.5%,其他99.5%的新生兒父母只需提供結婚證、戶口簿、身份證、出生證明等材料就可當場辦結。
  ■為什麼極個別家長還需要提
  供親子鑒定?
  浦東人口辦:針對《出生醫學證明》等材料有弄虛作假嫌疑或與事實不符的情況,公安機關有義務進行核實,從源頭上避免拐賣兒童事件的發生。
  以2013年7月為例,公安機關在對當月2000餘份新生兒出生登記材料進行審核時,發現了5份《出生醫學證明》等材料有弄虛作假嫌疑或與事實不符的情況。對於弄虛作假非法報入戶口或與事實不符的,一經查實,戶口將予以註銷,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。
  ■對這部分特殊情況,如何做到
  執法規範與便民服務的平衡?
  浦東人口辦:凡遇到須提供補充材料的情況,在當事人提交齊全補充材料後,公安機關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流程。  (原標題:浦東新生兒辦戶口要“親子鑒定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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