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《日本經濟新聞》報道,日本政府19日確定了防範富裕階層海外避稅的相關措施。其中,擁有1億日元(約合人民幣522萬元)以上金融資產的富裕階層如移居海外,政府將對其股票的賬面收益征收所得稅,該計劃預計將於2015年7月開始正式實施。
  據瞭解,日本對在其境內居住者的股票出售收益征收所得稅和居民稅,合計為20%。在現有制度下,持有賬面收益的股票如果不出售的話,移居海外時日本政府也不會向其徵稅,而由移居對象國在其出售股票時徵稅。
  但也有部分國家和地區不對金融資產銷售利益徵稅,比如新加坡、瑞士等。因此如移居到這些國家則無需納稅。據統計,在日本每年約有100人藉此避稅,且逐年增加。
  據悉,那些因工作調動等暫時移居海外的人則不在此次徵稅範圍內。暫赴海外的日本人在出國時可申請延期納稅,明確告知有回國意向,如果在日本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出售股票即返回日本,則免除徵稅。如果在這一期限內沒有返回,日本政府將通過其移居對象國的稅務相關部門進行徵稅。
  日本政府還決定從2015年10月起將對跨國互聯網交易進行徵稅,如對美國亞馬遜海外服務器發送的電子書籍及音樂等征收消費稅等。計劃在2017年4月消費稅增稅前,使日本國內外的企業稅負實現公平化。在本月30日敲定的2015年稅制修正大綱中正式將加入這一內容。  (原標題:日本嚴防富裕階層海外避稅 將徵重稅予以打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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